为深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整治新闻出版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成都市金牛区新闻出版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商家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二)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和标准收费;利用行政职能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费用;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三)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形。
(四)乱检查问题。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等情形。
(五)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六)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反映:成都市金牛区新闻出版局028—87705546,成都市金牛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28—87705212(受理时段: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来信反映: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成都市金牛区新闻出版局收。
(三)电子邮箱:jnqxwc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闻出版执法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有效核实查办,反映人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尽可能注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共同推动我区新闻出版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文明。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成都市金牛区新闻出版局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