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遗属优先”值得推广

发表时间:2020-05-31 10:59 来源:金牛区文明办 责任编辑:金牛区评论员 金平
  记者5月2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今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英烈遗属可优先乘坐客运班车和船舶,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5月26日新华社)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以及病故军人等英烈,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为国家为民族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此,国家专门针对英烈及其遗属出台了相关褒奖和抚恤政策,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他们相应的扶持、优待和激励。不过,从既往的一些褒扬和优待英烈遗属的政策来看,其中并没有“英烈遗属可优先乘坐客运班车和船舶”条款。而且就算是有相关优待政策,也大多仅限于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伤残人员及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等。这,不得不让人感到有些遗憾。
  不可否认,与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以及消防救援人员相比,尽管英烈遗属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没有他们突出、重要,但其一样付出了较大的牺牲,为社会为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比如说,在许许多多的英烈遗属当中,有的失去了唯一的孩子,有的失去的亲爱的丈夫、还未谋面的父亲和母亲,有的失去了骨肉相连的兄弟和姐妹……他们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敬佩,在公共资源等方面享有相应的照顾和优待。
  应该说,交通运输部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针对英烈遗属出行服务出台“英烈遗属可优先乘坐客运班车和船舶”等相关优待政策,一方面说明交通运输行业早就关注社会公众的期待和诉求,此举也是对英烈遗属的一个较好的回应;另一方面也说明社会在不断文明与进步,英烈及英烈遗属的社会地位和认同感在逐步提高,此举只是顺势而为、抛砖引玉。
  可以说,英烈遗属乘坐客运班车和船舶想有优待和优先权利,无论是从提升英烈遗属出行获得感来说,还是从社会价值引领来说,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较大的社会影响。我们相信:随之而来的一定会有文化、卫生、教育等很多公共服务行业向交通运输行业看齐,大力推广此项优待做法,让“军属光荣”“烈属光荣”的价值真正得到体现,使更多的人学英烈、做好人,为社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金牛区评论员 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