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治比法治更暖人心

发表时间:2017-01-26 13:05 来源:金牛区文明办 责任编辑:金牛区评论员:汪祯茂

  2016年12月29日下午,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下桥桥头处,一位身着制服的女城管站在一位九旬老太旁边,吆喝着帮其卖菜。城管变身“菜贩”这一暖心的场景,吸引了过往行人的注意。2016年12月31日,此事经四川新闻网报道后引发热议,网友纷纷为女城管点赞。2017年1月2日,澎湃新闻对话该女城管——来自古蔺县城管大队的喻成。喻成表示,她所做的,是每一个有良心的普通人都会做的事情,当时帮忙吆喝,只是想老人家可以卖完菜早点回家。(1月3日,新华网。)

  仁治与法治这两种观念,从有“治”这个概念开始时就已经存在,这两者一般被理解为“治”的两面:法治严苛,以法律为准,不留情面;仁治以宽厚仁爱为主旨,少用法律作为武器。这就让很多人产生了一种错误意识,以为法治就是要严苛,仁治就是尽量原谅。在这种不健全的思维里,我国历史上法治过度的极端代表有秦朝,却严到让老百姓造反,仁治过度的却很难找出准确的代表,汉初文景之治后很快又回到了儒家式的法治。这种现象其实说明了一个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道理:法治离不开仁治,仁治也离不开法治。

  罗伯斯庇尔说:”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治一定离不开法律,所以从罗伯斯庇尔这句话里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治能使人民的意志得到尊重和保护。因此对于社会而言,法治是必要的。所以,虽然孔子代表的儒家虽然极力倡导仁治,却也把“礼”看得很重要,而“礼”就是各种法则、法律。

  可是,只有法治却很危险,陈胜吴广的起义,原因便是逾期之后没有宽限的余地,反正都是死,还不如反抗。这只是一个比方,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纯粹的法治容易带来的弊端:被惩罚者心不服而心生怨恨,如果这种怨恨一旦爆发,就会带来更大的麻烦。所以,在法治社会中,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仁治,是最好的方法。

  四川省古蔺县的这位女城管,便成功的实行了仁治。她在没有违背工作原则和相关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以一种暖心的方式,去帮老太太买菜。不但解决了工作上的问题,还给老人送上了一份珍贵的温暖,在寒冬里,路过的行人或是看到报道的人们也能更相信人间真情,懂得城管并不像某些负面报道的那么坏,他们也是有情有义的人。

  近些年,社会上似乎是“谈城管色变”,人民群众对城管的印象几乎被那几则负面报道占满了,认为城管就是不讲情面、多管闲事的人。喻成同样遇到了这种尴尬,当时很多人看到她蹲着给老人捡菜,有的人说:“你看,那个城管又去撵那个老人家去了,人家卖点小菜多不容易,城管怎样怎样的。”知道真相的周围人才替她解释说:“不是这样的,城管是替老人家卖菜。”

  这个现象揭示了当下人们对于城管的偏颇印象。这虽然与人民群众不明真相有关,也与当下城管执法存在的某些问题有关系,断不是空穴来风。如果社会上多一些喻成这样的城管,城管的口碑,人民群众对城管的印象无疑会产生巨大的转变,而这样的转变也为城管执法带来了便利。

  这就是仁治的意义所在:让法律更暖心,让执法者更顺心,让被执法者更舒心,改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关系,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也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

  爱心是会传染的,喻成说:“当时大家砍刀老人这个特殊情况,都很支持老人,看到她卖不出去的情况下,都会掏钱来买菜。”一次轻松的执法,温暖了两一群人,带动了一群人的爱。“勿以善小而不为”,喻成的事虽小,但在全面推进法治社会的征程中具有很大的参考学习价值。